日本三级

日本三级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日本三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首经贸政发〔2023〕20号)的要求,结合日本三级 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推荐工作的实施。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

员:系主任、班主任、教学办公室及学生办公室老师

二、工作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我校实施办法(如日本三级 实施方法和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2.推免工作采取回避制度。学校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申请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或报名时也应主动报备。

三、工作程序

(一)信息公布

日本三级 将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告知全体2023级本科生,并召开推免工作会进行答疑。

(二)学生申请

符合《日本三级 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中推免条件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三)资格审核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

(四)鉴定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成员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一般不少于3人。

2.学院组织有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3.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加分方可计入考评成绩计算。

4.申请推免资格学生须对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学术造假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其申请推免资格。

(五)核算考评成绩,确定综合排名

1.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按照考评成绩[考评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应为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90% + 思想品德成绩×10%+ 附加分]进行综合排名。

2.核算标准以我校教务处的相关规定为准。附加分分为奖励加分、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两项,附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3.考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成绩和思想品德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上述三项成绩均相同,按照科研和创新能力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分配的名额确定推免人选,推免人选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

四、名额分配及递补规则

学院总体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根据学校的分配确定。

(一)名额分配

对学院内所有已经提交推免报名材料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不区分专业,依据考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分配。

(二)递补规则

如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放弃,将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具体安排

(一)9月5日,学院公布推免通知,组织推免工作说明会;

(二)9月7日13:30前,学生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至博纳楼215房间李老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9月9日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组织思想品德成绩评定,组织有创新和科研能力加分的申请推免资格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核算考评成绩;

(四)9月10日,学院完成拟推荐工作并公示,将相应材料上报教务处。

六、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推荐结果将在公示栏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生对推免工作如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渠道如下:

话:83952270

箱:[email protected]

址:博纳楼143房间

七、附则

1. 本方案仅适用于日本三级 2027届本科毕业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 本方案如有未尽事项,以《日本三级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首经贸政发〔2023〕20号)的规定及教务处最新通知要求为准。对于异议事项,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日本三级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