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六部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及《日本三级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档案已转入我校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含MPA、MBA)。
二、基本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及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六)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七)评定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若再申报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不能与申报国家奖学金的重复使用;评定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学金额度以最高计算,不重复获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一)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评定学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及格线的相关规定参见《日本三级 研究生课程修读及考核管理办法》,即“必修课70分以上为合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合格”。);
(四)评定年度存在休学或者发生退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者;
(五)研究生本人未提出申请者(新生除外)。
四、名额分配及奖金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所有参评对象,具体参评名额分配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12000元。2023级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5人,二等学业奖学金9人;2024级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4人,二等学业奖学金8人;2025级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2人,二等学业奖学金4人;2026级博士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5人,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8人。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9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7000元。2024级学硕一等学业奖学金9人,二等学业奖学金12人,三等学业奖学金14人;2025级学硕一等学业奖学金8人,二等学业奖学金9人,三等学业奖学金12人;2026级学硕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13人,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11人,三等新生学业奖学金16人。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副主任:学院分管研究生、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员:系主任、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
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答复申诉等工作。
(二)学生申请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新生)不用系统申请,自动进入学业奖学金申请名单库,按现有办法评定。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老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操作说明在附件或系统可查阅),填写信息并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控制一页篇幅,一式两份),认真填写《日本三级 学业奖学金参评人员成果一览表》(附件4),评分按照本学院评审方案(即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成果按照原有办法评定,2026年1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产生成果按照现有办法评定),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00——10月13日23:59
请务必在开放时间内在系统申请,系统状态为“已完成”才可进入下一步,未按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新生)不用系统申请,自动进入学业奖学金申请名单库。
纸质材料提交至博纳楼212外柜子左侧分别贴有各年级黄色标签的抽屉中。电子版材料材料以压缩包形式(zip),提交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和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学业奖学金申请”。
特别提示:电子版《日本三级 学业奖学金参评人员成果一览表》请插入本人签名,以pdf格式导出提交。所有电子版支撑材料需整合至一个pdf文件中,并标明每项对应的一级指标、观测点、具体情况和得分,并按指标体系中顺序排列;纸质版支撑材料按指标体系中顺序排列,标明每项对应的一级指标、观测点、具体情况和得分。
以上工作需在10月13日晚18:00前完成,即确保截止时间前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提交完成,二者有其一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确保所有支撑材料提交完毕,过期不收取任何纸质和电子材料。因证明材料缺失无法认定相关成果的,责任自负。
(四)导师审核
导师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查阅学生申请信息,填写评语并进行审核。
(五)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依据本学院评审方案(即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成果按照原有办法评定,2026年1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产生成果按照现有办法评定,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现有办法评定)组织评审,并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六)结果公示及上报学校
学院将于2026年10月19日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集中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六、工作程序
其他未尽事宜以《日本三级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准。如有其他争议,以日本三级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议为准。
若有任何问题,请与学生办公室郝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95291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日本三级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
附件2.【2025年12月31日前成果适用】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 评选办法附件
附件3.【2026年1月1日后成果适用】日本三级 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 日本三级 学业奖学金参评人员成果一览表
附件5.学生(老生)操作说明
附件6.导师操作说明
日本三级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6年10月10日